小伙捡到手机 因失主说话难听又扔路边!结果被判赔4000元

来源:快科技

2023-06-21 14:01:42

路边捡到一个手机,因为失主说话态度不好听,小伙又把手机扔路边,结果手机丢了,失主将其告上法院,按原价索赔5988元,结果小伙真赔了4000元,如果你遇到这种事,你会怎么办?

据裁判文书网显示,失主王先生称,晚上喝酒喝多了,第二天发现手机丢失,便让一女性朋友帮忙联系自己的手机。捡到手机的小伙接听了电话后,称自己捡到了此手机,但现在工作比较忙,双方约定下午归还手机。

王先生听后可能认为是对方不想换手机,便让另一男性朋友联系小伙,要求他赶紧归还手机,态度比较强硬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而小伙一时分不清谁是失主,与对方解释了几句,怎料对方说话很不客气,表示:“管这么多干嘛!不给我就报警了!”

小伙听后也十分生气,就把手机丢在路边后,直接走人。事后小伙接到民警的电话,并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结果,而民警告诉他,两个给他打电话的人都是失主的朋友,现在手机已经丢了,失主要求小伙赔偿。

小伙懵了,表示自己在哪捡的就丢在哪了,自己又没拿走,丢了跟自己有什么关系,当场拒绝赔偿。

失主见小伙拒绝赔偿,后一纸诉状将小伙告发法庭,按照手机购买价格向小伙索赔5988元。

法庭上,失主认为小伙捡到了手机,拒不归还,还将手机丢弃,侵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而面对失主的控诉,小伙则表示,自己在哪捡走的就丢在了哪里,自己并没有加重失主丢手机的风险,丢了也跟自己没有关系。即便是认为自己丢手机的行为不对,也不该让自己承担赔偿。

法院怎么判?

首先,《民法典》第314条规定,拾得遗失物,应当返还权利人。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,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。

第316条规定,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,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,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。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、灭失的,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

具体到本案,小伙如果发现失主遗失的手机没有去捡也就罢了,一旦去捡,就产生了保管责任。而如果在保管过程中,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、灭失的,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其次,《民法典》第1184条规定,侵害他人财产的,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。

具体到本案,失主虽然购买手机时花了5988元,但是从失主提供的发票来看,失主已经使用了3个月,故而法院综合失主购置案涉手机时的市场价格、实际支出及折旧情况,参照主要二手网络交易平台价格,依法酌定失主的财产损失为4000元。

最终,法院综合考虑本案的整体情况,判决小伙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失主赔偿手机款4000元,驳回失主的其他诉求,并判令小伙承担本案25元受理费。

关键词:

小伙捡到手机 因失主说话难听又扔路边!结果被判赔4000元

路边捡到一个手机,因为失主说话态度不好听,小伙又把手机扔路边,结果[详细]
2023-06-21

视讯!全国中成药集采今日开标:涉及96家企业16个药品 行业将迎来大洗牌

每经AI快讯,6月21日,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信息公开大会召[详细]
2023-06-21

玲组词_关于玲组词 环球观焦点

1、凌的词群有熊玲珑、玲玲、龙玲、玲玲、凌美、玲玲、嵇玲、玲玲、张[详细]
2023-06-21

昆仑万维午后持续下挫,现跌超15%_每日快报

昆仑万维午后持续下挫,现跌超15%,公司收深交所关注函,要求说明公司[详细]
2023-06-21

全球速读:男子举报气象局局长与自己妻子有不正当关系,纪检组:已收到举报材料,将核查

6月21日,甘肃平凉市泾川县一男子反映,泾川县气象局局长刘某某与自己[详细]
2023-06-21

6月20日基金净值:兴全有机增长混合最新净值3.2093,跌0.17%_天天新动态

6月20日,兴全有机增长混合最新单位净值为3 2093元,累计净值为4 0293[详细]
2023-06-21

合合信息高评级通过中国信通院智能文档处理系统评估,助力可信AI发展-今头条

图说:中国信通院智能文档处理系统评测体系介绍来源 中国信通院数字经[详细]
2023-06-21

大众高尔夫1 4t图片_大众高尔夫1 4t

1、4t高尔夫最快可以跑200㎞ h。2、大众高尔夫4t的车身车身尺寸是:长4[详细]
2023-06-21

环球通讯!酒糟鼻用什么药膏最好_酒糟鼻怎样能治好

1、酒渣鼻的治疗主要包括:1。治疗病因,要改善胃肠功能紊乱,尽量少吃[详细]
2023-06-21

当前热议!太湖在江苏省的什么地方(太湖所在的省份在我国哪里)

江苏省虽然湖泊不是特别多,但是拥有好几个大湖,如太湖、洪泽湖等,在[详细]
2023-06-21
版权所有: 非洲制冷网 All Rights Reserved
沪ICP备2022005074号-8
联系邮箱:58 55 97 3@qq.com